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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共阳叶建设律师被聘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发布者:admin
添加时间: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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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9日,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叶建设被正式聘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作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一直遵循独立、高效的以仲裁原则,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广州仲裁委员会目前分为总会、东莞分会、中山分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四个机构。

    叶建设律师在多年的律师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仲裁案件处理经验,法律知识扎实,表达能力强,逻辑条理清晰,能够准确抓住案件焦点。广州仲裁委员会聘请叶建设律师作为其仲裁员,是对叶建设律师和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的肯定。叶建设律师和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必将坚持“公正、谦虚、勤勉、专业、推广”的仲裁要求,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